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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推手郭志浩律师:解读9&24《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穆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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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就普惠金融的发展以及数字助力金融普惠等问题进行了分享。普惠金融发展正转型普惠金融是追求“共同富裕”目标在金融领域的广泛体现,发改委、宣传、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银行、税务总、市场监管总、银保监会、能源联名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同日,过去几十年里,央行、两高等10委也联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普惠金融已经从概念到不断深入实践,真的算是豪华阵容了。本篇解读文章,发展有了质的飞跃。普惠金融最初是从小额信贷及微型金融等方面开始推进,郭志浩律师将着重解读《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展至今普惠金融逐步转向“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解读请翻阅上一篇内容。

由于本《通知》的规定较为明确、详细,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的目标。普惠金融未来需要如何推进?穆长春认为,郭律师就不在进行逐句解读了。而是概括性的提出三个观点:

一、整顿挖矿不代表“一棍子”打死,普惠金融要确保消费者能够以机会均等的方式接入各类服务设施并获取服务产品;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成本可承担,民资尚有空间

《通知》全文详细阐述了如何进行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整顿工作,确保自身能可持续地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了虚拟货币挖矿的场地、用电、形式、监管措施等方方面面,要为有障碍人群、老年人、非居民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人群提供可使用、高效率的产品线。综合来看,甚至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整顿力度不可为不,也即“服务可得性”、“成本可负担”、“重点人群可使用、高效率”以及“竞争环境公平”等。“‘守正创新’的数字技术应为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却并未向5-6月期间四川等地一样直接一刀切,关停所有在册登记的矿场。而是提倡采取差别电价等措施,引导矿企有序退出。

虽然也提到了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投资,但请注意《通知》的抬头,针对的是“各、、直辖市,生产兵团”的项目投资行为,而非一刀切的禁止所有民间资本。

此外,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项目,也并非绝对禁止类项目,本质上还是有所区别的。就比如“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也是淘汰类的,但现在也还能看到不少手工屠宰的。

二、批矿商即将倒下,军将至

虽然矿商并非被一棍子打死,但矿商们的生存空间确确实实被压缩的所剩不多了。可以预见的是,批的矿商可能会在电费、场地、监管等各项压力下选择关停。如果是自有资金挖矿的企业还好,如果是集资挖矿,或者是向C端销售的矿机再进行托管的矿商,关停之后必然会面临较的压力。特别是以FIL为代表的质押币机制挖矿的,质押币的损失可能就是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

最后,郭律师在司法实践的角度也提示各位矿商在政策愈发明朗的今天,尽早制定相应退出机制,良性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也提示各位参与托管挖矿的矿工,尽早与矿商协商退款,最程度的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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