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12日电 《上海证券报》12日刊发记者黄紫豪采写的文章《央行试点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文章称,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8月11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降低外评级要求,央行公告,是近年来评级行业监管政策的重要方向,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评级的自主性,也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国际共识。业内认为,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评级要求,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下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近年来,是监管层推动弱化外评级的重要举措。8月6日,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取得较快发展,央行等五门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等‘重市场份额、轻评级质量’问题,降低监管对外评级的要求,导致信用评级的风险预警和投资定价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
在优化信用评级行业生态方面,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央行等五门日前联合发文,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评级的依赖,要求降低监管对外评级的要求,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2020年12月11日,央行曾组织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会上明确指出评级行业的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李勇认为,受到分违约事件影响,评级机构评级虚高、评级区分度不足等问题受到市场关注,评级机构在揭示信用风险方面往往难以发挥作用。随着监管弱化评级要求,外评级将向市场化靠拢,令风险定价更加趋于合理,融资成本随着主体资质而变化,整个信用债市场更加趋于成熟。
今年3月,交易商协会就发布了《关于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有关安排的通知》,从申报和发行环节取消了强制评级的要求,研究弱化外评级依赖工作,形成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方案,修订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业务指引并发布实施。
明明认为,央行此次发布公告也是基于之前政策的确认和补充。无论是取消评级还是逐步走向取消强制评级,都可能会对2021年及之后信用债市场产生影响。
“对信用债市场来说,未来,新发债券面临债券级别被收紧或者无评级的风险,而存量债券也面临评级下调压力,债券价格有下行风险。分主体评级虚高已是市场共识,评级从虚高逐步回归的过程,可能会影响信用市场的重新定价。”明明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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