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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预期前值财政部印发地方债用途调整指引未来应严格按照规范使用资金英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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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预期前值财政印发地方债用途调整指引未来应严格按照规范使用资金英国月

本报记者 邵志媛报道

日前,财政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发布2021年10月地方债券发行情况指出,10月各地组织发行新增地方债券6144亿元,创下年内新高。

有分析称,在“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要求之下,作为稳投资、补短板重要工具的专项债提速发行。而10月份发行新增地方债券创出年内新高,则反映出地方新增债券发行保持较力度。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近期地方密集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专项债券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财政制定并印发了《地方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地方规范专项债券用途调整。

地方债10月发行创年内新高

数据显示,10月份各地组织发行新增地方债券614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734亿元,专项债券5410亿元。1-10月,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债券3662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7552亿元,专项债券27578亿元以及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结转额度1494亿元,10月新增地方债规模与新增专项债规模均创下年内新高。

安邦高级研究员贺军对《产经新闻》记者指出:“总体来看,今年年中地方债券发行提速后,到10月末发债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匹配。10月份发行新增地方债券创出今年以来单月发行量新高,显示地方新增债券发行保持较力度。”

贺军指出,今年地方债的发行节奏呈现“前慢后快”,此前发行较慢的地方债券,近期加了发行力度。虽然不一定全在今年内形成工作量,但仍会对今年末和明年初的投资形成一定支撑。

从资金投向看,10月份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等,新增专项债券则集中用于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等。

财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表示,10月是四季度专项债的发行高峰,从10-12月22市新增专项债计划发行规模看,10月计划规模较,后续两个月逐渐回落。而财政对新增专项债尽量在11月底发行完毕的要求,也使得各份需调整专项债发行计划“赶进度”。此外,专项债从发行到见效存在一定时滞,尽早加快发行可以为财政发力应对可能风险预留时间和空间。

财政近日明确,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根据测算,若要实现今年预算安排的新增地方债限额36500亿元,则11月底需发行新增专项债8922亿元。若要实现批准的已下达新增地方债限额34676亿元,则11月底需发行新增专项债7098亿元。

细化专项债调整要求

2021年年初,财政提出“进一步扩专项债的使用范围”。临近年底,印发《地方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

对于《指引》发布的意义,财经学温来成教授对《产经新闻》记者分析指出:“在坚持专项债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指引》的发布能够使得资金使用过程中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来调整专项债的使用用途。”

财政解释称,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指引》强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温来成对记者指出,《指引》的亮点,就是强调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这其实就是避免专项债用途调整泛滥。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指引》也列出了专项债用途调整的特殊情况。

《指引》指出,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可以申请调整的具体情形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的;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的;财政、审计等发现专项债券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或审计等意见确需调整的;其他需要调整的。

同时,《指引》也给出了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的几个原则。比如,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经审核把关具备发行和使用条件。项目属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预期收益与融资规模自求平衡。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可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等。

除此以外,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为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还发布实施了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文件,启动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试点,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印发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未来,随着地方密集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温来成特别指出,要严格按照文件的明确规定的调整范围及原则来执行,不能泛化简单化。(此文刊发于《产经新闻》11月16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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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财政部 地方债 地方政府债券 专项债 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