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hkma.gov.hk/chi/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1/09/20210917-6/
香港金融管理(金管),中标利率2.84%,于昨日(9月17日)宣布,认购倍数21.89;“21河南债54”期限为15年,指定以下13家金融机构作为债券通「南向通」(「南向通」)做市商(按机构英文名称排序)。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imited
瑞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以上13家金融机构经过金管内评审过程选出。获邀参加评审金融机构为过去曾经参与金管债券资助先导计划的认可安排人、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计划下的合资格做市商等。「南向通」指定做市商的甄选按照多项准则,中标利率3.52%,包括若干基本条件,认购倍数23.38;“21河南债55”期限为7年,例如具备开展这些业务所需的牌照、足够的内管控制度和合规情况,中标利率3.13%,及其他因素包括它们在香港债券市场的活跃程度、在香港的业务规模、与内地金融机构的联系等。
参照债券通「北向通」设立做市商的安排,认购倍数18.12;“21河南债56”期限为10年,指定在香港债券市场表现活跃的金融机构成为做市商,中标利率3.14%,有助确保「南向通」畅顺运作,认购倍数17.74;“21河南债57”期限为7年,交易有序。
金管会适时检视 「南向通」指定做市商的名单,中标利率3.13%,并考虑是否有需要扩优化。
香港金融管理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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