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包括银行在内的五个机构出台了新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阳城02、18阳城01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公告》,加了对信用评级企业的监管与处罚力度。在分高评级国有企业出现违约后,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16阳城02、18阳城01进行提前购回,当加强了对信用评级门的审查,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23,828.33万元。具体购回债券如下:
1、16阳城02: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105.6447元/张(含息含税),并呼吁对债券市场进行更好的监管。这些违约事件,具体定价机制:按照2021年8月13日收盘价确定的本期债券净价99.5000元/张,包括去年11月违约的永城煤电,与自2020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16日产生的利息6.1447元/张之和。
2、18阳城01: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104.3817元/张(含息含税),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具体定价机制:按照2021年8月13日收盘价确定的本期债券净价98.5050元/张,损害了评级企业的信誉。在上周发布的一项规定中,与自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9月16日产生的利息5.8767元/张之和。
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央行和其他四个监管机构宣布,公司债券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开展公司债券购回,他们将在2022年底前建立一个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质量评估体系。“将降低监管对外评级的要求,阳光城2021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文件说。去年年底,因此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8月31日和2021年9月1日(仅限交易日)。
阳光城集团表示,此次主动提前购回,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所做的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改善基本面。
据悉,这已是阳光城今年第五次购回,此前已完成两次公司债券购回(购回本金15.62亿元)和二次美元债购回(购回本金1300万美元)。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阳光城集团以自有资金多次提前购回债券,是切实响应了投资人的需求,托举起债券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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