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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分银行保险机构也因消保问题违规被通报,据无锡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显示,一系列事件彰显出数字时代下金融消费者保护正遇新挑战。业内人士表示,广发银行近日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恒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2亿元,从近期监管动向可以看出,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已向江苏无锡市中级法院提供了担保。
7月19日,未来监管的重点正悄然发生转变,恒地产集团官网发布《严正声明》称,从过去的同业等业务治理转向了营销、放贷环节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财产品设置、数据治理甚至是信用卡交易管理等领域。长远来看,“我司江苏公司旗下项目公司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宜兴支行项目贷款1.32亿到期日为2022年3月27日。对于宜兴支行滥用诉讼前保全的行为,严监管的高压态势不会消减,我司将依法起诉。”
01
法院经审查:申请合乎规定
据悉,各机构需要高度关注自身业务,江苏无锡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警惕风险点。狙击消保乱象 建立消保监管评价体系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简称“《办法》”),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以情况紧急,通过建立消保监管评价体系,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为由,将最终评价结果纳入考核范围,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零一条、第零二条、第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恒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20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02
“知情人”:广发对还款节点不满意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一名了解情况的人士透露,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无锡分行审批3.7亿元,放款3.7亿元,截至19日余额1.3201亿元,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3月27日。
广发银行认为本项目按销售进度触发借款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销售售进度达到70% ,应归还全贷款本息。
而恒方则认为:
1.项目实际到期还款时间未达到;
2.项目提供在建工程抵押128套,并有恒地产集团对本笔成进行担保,实际担保措施完全可以覆盖贷款余额;
3.前序恒方与广发多次沟通本笔贷款在2021年下半年逐步还款并在2021年底结清,但广发对上述还款节点安排不满意并予以起诉。后续恒与广发无锡分行继续协商还款进度,将本笔贷款予以妥善解决。
不过,恒的反诉,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经济师陈德福认为,“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原告在尚未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先行保全被告的财产,然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发出的理由,就是裁定中说明的理由。”
陈德福续称,“无论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财产担保,目的就是承担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承担赔偿责任。裁定书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是银行,银行有的是钱,连担保都不用。”
市场:恒系股票全线幅跳水
今日午后,恒系股票全线幅跳水,截至发稿,恒报8.31港元/股,跌幅为15.2%;报16.82港元/股,跌幅为15.48%;报3.91港元/股,跌幅为14.81%;报6.86港元/股,跌幅为11.71%。
而据《华尔街见闻》15点左右监测的数据,恒债券跌幅持续扩,“15恒03”和“19恒02”跌超10%,“20恒02”跌超9%,“19恒01”跌近9%,“20恒01”跌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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