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贷平台的取缔,出借者在高层对象下出现了不同的问题,如果不是金融监管的参与,可想而知出借者的损失能够达到多少,这令人很难接受。同时我们通过有关资料中查到多名高层被限制高消费,比如说北京顺时针金融王培民以及京财富李世英,如今已限制高消费一年多,至今没有对于员工的工资给予偿还。
其中李世英的限制高消费次数最多,法院的判决中也明显看出他们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这足以说明这些高层是有资产的,面临着这种恶意当老赖行为的高层,很多人也表示无奈,而专家王强认为网贷高层的债务应当延长三代,主要是有两个方面。
第一:分高层虽然说名下没有资产,但是在面临着一两万的债务中也不归还,那说明确实是恶意不还导致的,并且之前就有人透露很多高层名下没有资产,却能够正常地消费,而限制高消费,只不过是让他不能以自身名义进行高消费,完全可以用家里人或者是亲戚朋友名下卡进行高消费。所以在针对于还款上,就比如说上述两位是属于恶性不还款,这种行为比逃废债率的借款者还需要严惩。
第二:延长三代其实来说是好事,因为这些高层认为限制高消费确实影响不了多的生活,家庭中可以正常消费,而且这些债务只能自身去还,子女可以正常上学,名下也可以有车有房,所以在针对于这种情况下,欠债还钱的本身是自己,但是他们都给了妻女或者是父母亲戚转移过去的,当然要查三代确实是好事,这样能够严惩。
第三:能够给出借者一个长期回款的机会,其实现在能够积极兑现的多都已积极兑现,而不积极兑现是想着住进去,其实这种方式是最好的了,一旦平台立案那么各个高层就可以退还之前的资金,比如说京财富和顺时针金融可以查他们的总裁、裁、财务主管、运营总监以及运营主管和技术主管、客服主管等有关高层退还的资金,可以抵消很多债务。
家赚钱都不容易,而这些高层明知道违规也要占用别的资金,难道良心上真的能够过去,每个人的生活不易,有退休老人,有成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拿着别人的资金让自己的家属成为物质的消费者,这样做确实不合适,其实在三代债务中确实可以实施,而且不能允许这些人在法律上断绝关系,这样才是对于这些高层最的处罚,你们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