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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家公司“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距离第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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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家公司“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距离第三张

8月17日,银行受理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金控集团”)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图片来源:银行)金融牌照齐全,财经第十次会议中,版图覆盖12家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共同富裕”再一次被高规格提及,北京金控集团于2018年10月19日注册。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100%控股,标志着经济发展目标,注册资本金120亿元。北京金控集团官网显示,已经从原来的“全面小康社会”,作为银行确定的全国5家金控公司模拟监管试点机构之一(其余四家分别是招商集团、上海国际集团、蚂蚁金服和集团),提升到“实现共同富裕”层面,北京金控集团承担着探索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使命,这意味着原本为了经济发展所纵容的市场机制,以及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优化市属国有金融资源布、做强做优做首都金融业的重要职责。集团整体设立金控牌照值得注意的是,将逐步纳入的管理范畴。

迹象很明显。从对互联网巨头的管束,在今年5月和6月份,到对房地产行业的进一步规划,银行刚刚受理了中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以及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光集团)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其中,再到最近对于教育领域的双限,中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由中信100%全资持股,无不表现出这一点。

而在“共同富裕”成为网络热词的同时,“三次分配”也出现在公共视野中,似乎“三次分配”已经成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方式。

这个方向对吗?恐怕未必。

“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之间,还差着一个“初级分配”的距离。

【“三次分配”的本质】

所谓的“三次分配”,是指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分别在市场、财税、慈善领域,向社会层面进行的分配和扩散。

一次分配发生在市场领域,以市场机制为动力,按照生产要素进行分配扩散,代表着社会生产力水平对于社会财富的分配影响。

二次分配发生在财税领域,以政策调控为动力,在不同的地区与个体间进行分配,代表着执政理念对于社会财富的分配影响。

三次分配发生在慈善领域,以道德为动力,依据自愿原则来实现社会成员间的社会财富分配调剂。

看起来似乎很完美了。市场机制那看不见的手,公平地按照参与者的贡献率,决定了整个社会财富致的分式,而先进者高尚的道德情操,则体恤着贫困者的不易,发慈悲地将自己的一分财富与社会共享。

想想就很美,特别是对市场机制的推崇者来说。

但是,慢着,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对于社会分配的影响作用在哪?

如果是在一个资本主义,在一个私有制社会,这样的“三级分配”完全没有问题,私有制的分配作用完全隐含在“一次分配”中,资产所有者完全可以凭借着对生产资料与资本的占有,以之为生产要素,来获得最程度的社会财富分配。这一点,对其而言是完全合理的。

但是,是一个,一个公有制社会,如果完全按照“三级分配”的理论,实际上无形中就沿袭了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一样的社会分配模式,也必然落入与之相同的贫富分化陷阱。这也是导致当前社会经济问题频发,进而激起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因——单纯依照西方经济学理论来引入市场机制,没有对其进行改造,必然也就产生与资本主义社会相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结果。

但是,市场机制确实能够产生极的经济发展作用,这在以经济发展来解决社会矛盾的现阶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问题实际上是如何衔接公有制与市场机制,也就是如何建立特色市场经济的问题。

【一个新概念的提出——溢值货币】

如果要衔接公有制与市场机制,就需要先理解市场机制的基本特点,也就是理解其合理作用与可能产生危害。为此,有必要暂时抛开剩余价值概念,单纯从价值与货币角度进行理解。

公有制的理论本源是劳动价值理论,即,以蕴含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来作为商品价值的本质。作为一种抽象概念,若是要将商品价值与社会现实建立联系,必然需要将其转换为货币,才能方便理解。

经典马克思理论中,实际上是依据“价格围绕着价值波动”这一点,来建立价值货币转换关系的。但是,依照这种转换关系,不容易理解市场机制的合理作用。

为此,不妨采用新的方式,从商品直接生产者的工资入手,来建立价值货币转换关系。即,将商品生产者所获得的工资(包含原料成本也直接回溯成生产者工资),来作为其所对应生产的所有商品的商品价值的对应货币转换量

从一定角度来看,生产者通过自身劳动为社会生产了商品的同时,也为社会引入了以工资为表现的货币,若是要使社会经济维持一种恒久持续循环的状态,这些商品在被消费的同时,也必须对应回收这些货币,使商品在完全消费之后,货币也相应退出社会流通,除了商品实现分配,其他一切经济状态都需要恢复原状

图一:社会经济关系简图

如图所示,货币由组织者从金融业以贷款方式获得,以工资形式在生产流程中支付给生产者,以生产商品,并使组织者获得对商品的所有权。生产者在获得服务者服务时,用一分工资进行支付,但这一过程中没有新的商品生产,而只是产生了一种服务。生产者与服务者用获得的货币购买商品,获得商品的所有权,以实现消费,而组织者由此回收了货币,将其偿还贷款,货币从流通中退出。

因此,如果按照新的价值货币转换关系,商品劳动价值、生产者工资、货币发行量、社会消费能力这四者间实际存在着一种因产生方式所形成的恒等关系(WVCC恒等关系)

理解这一恒等关系,是理解市场机制合理性,乃至将其与公有制相衔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

因为这意味着所有社会经济行为的本质,就是对于这些以生产者工资形式进入流通领域,表现为货币的商品消费能力的分配!而这点,符合劳动价值无差别人类劳动的本质,因为这一恒等关系,意味着商品价值货币转换量在商品生产的同时也就得以确定,不再随后期任何经济行为的产生而变化,而在商品生产环节之后,是没有任何新的商品价值产生的,即,其后的人类劳动,所产生的只是对已有商品消费能力的分配,而没有任何新增加的分。

而实现这一消费能力分配,则是商品价格中的溢值货币作用。

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货币量之间必然存在差值,因为价格往往超出价值货币量,所以称之为溢值货币(溢出劳动价值货币转换量的货币量)。

因为商品生产必然超出生产者个人需求,这是商品生产之所以产生的劳动力基础,也因此,生产的组织者必然需要在商品售价中加入溢值货币,才能够充分回收商品消费能力,实现收支平衡。

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生产2个面包,得2元,自己只需消费1个面包恢复劳动力,那么面包必然需要定价为2元,生产组织者才能实现收支平衡,同时自己留下1个面包供自己消费,则1个面包的价值货币量为1元,而溢值货币1元,溢值货币起到分配商品消费能力的作用。

所以,在现代社会经济中,溢值货币必然存在,且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而溢值货币,也是市场机制得以运作的基本动力。

【市场机制的合理作用与可能危害】

市场机制对于社会经济的作用,本质上是通过不同商品的溢值货币结构差异来实现的。

举例而言,2016年的阳光玫瑰葡萄,1斤的价格是300多元,而今年(2021年)同样的阳光玫瑰葡萄,1斤的价格已经接近10元。

这可以用商品劳动价值变化来解释吗?恐怕不能。作为一种农作物,其耗费的生产劳动成本差异并不,特别是在短短5年的时间内更不可能产生如此的差异。因此,其变化的基本只是价格中的溢值货币分,而非商品的劳动价值货币转换量。也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当前社会经济现象的时代特点,放弃原有的价值货币转换方式。

导致葡萄价格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原有超高的溢值货币比例,产生了极的收益可能,导致该品种葡萄的种植量急剧攀升,提高了产量与市场供应量,最终打压了价格,压低了溢值货币比例。

可以说,这就是市场机制的合理作用,其提高了社会商品的供应量,同时降低了社会商品的价格,使其随着社会生产能力的提高,从奢侈品逐渐转变为消费品

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并没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什么事。无论种植葡萄的土地是属于私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其都产生了增加商品供应这个结果,同样都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相同的作用,因此,市场机制其实是独立于所有制结构的,本身就具备与公有制相结合的可能性。

所有制结构对于市场机制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于对市场机制潜在危害的处理——市场失灵方面。

当社会商品的供应量仅受限于产业生产规模时,社会资源随时可以因该类商品溢值货币与平均水平间的偏差而加入该行业,从而起到促进商品供给的作用,此时市场机制发挥的就是良性作用。

但是,当商品供应量受限于某一原材料资源时,市场竞争将由下游的产品竞争,向上游转移成对原材料资源所有权的竞争,此时商品产量不但不会随着竞争的加剧而增加,反而会将竞争导致的原材料成本增加转移到商品售价上,导致商品价格不断上涨,从而产生市场失灵现象。

可以看出,此时商品的劳动价值货币转换量同样没有太多变化,增加的仅只是商品价格中的溢值货币分。此时,商品的所有者甚至可以通过限制商品市场供应量的方式,来进一步提高商品的溢值货币率,从而进一步增加自身利润,获得更多的社会财富。

表一:正常市场与市场失灵对比

这一现象并不罕见,当前的房地产行业,就是这样一个状态。

显然,这种盈利可能性,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言就是极为合理的,但是,对于公有制而言,却是导致贫富分化违背“共同富裕”原则的根本原因。也因此,所有制对于市场机制应当产生的影响,就在于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有效管理。

但问题是,该如何入手?

【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产生的“初级分配”】

如果仅采用“三次分配”思想,“二次分配”的分配调节作用在“一次分配”的市场作用之后,意味着必须完全尊重市场机制的运作结果,而只是在此基础上以税收方式对一分社会收入进行调节,市场机制实际上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基本利益分配格

由此,市场失灵所产生的利益分配,就凌驾于分配调节之上,也就难以根除因市场失灵所产生的贫富分化现象。

所以,需要在“一次分配”之前,添加一个“初级分配”,利用公有制对于资源的所有权,在原材料资源商品化的过程中,将资源商品所能产生的溢值货币,尽可能地聚拢到手中,然后由根据资源商品对于民生必需性的影响程度,将这些资源出让金回馈到下游企业乃至消费者手中,形成一种资源溢值货币的空转机制,从而消除潜在的资源有限供应性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

表二:四级分配的对比

由此,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所产生的社会利益结果就排在了市场作用之前,因此形成了市场机制运作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任何市场行为,首先都必须承担所用资源的使用成本,然后才能获得可能的市场行为收益,因此将凭借这一资源所有权,来直接掌控各种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并依据公有制原则对公民进行补贴。相关社会经济行为越有收益可能性,因市场竞争所决定的资源使用成本就越高,由此获得的资源出让金也就越多,可以出让给公民以平衡资源使用成本的相关补贴、福利也就越。

也就是说,原本资源私有制所可能产生的所有权收益,如今就能真正成为广公民所能共享的福利,由此产生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

综上所述,理解并接受这种因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形成的“初级分配”思想,是结合公有制与市场机制,以特色方式实现“共同富裕”经济发展目标所必须产生的思想突破。

【合理的“初级分配”制度设定】

要合理地设定“初级分配”制度,充分利用公有制制度优势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以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财富分配结果,最关键的一点,是使能够在资源的商品化过程中,获得绝分资源商品的溢值货币

而要实现这一点,就是要使资源出让金与资源的最终市场使用成本相挂钩

举例而言,当前的土地出让金,就是与土地资源相关的“初级分配”制度。而土地资源具有地区有限供应性,兼具实现公民居住权利的民生必需性,所以产生市场失灵现象就成为必然。

而该“初级分配”制度之所以没能实现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就在于在土地过程中,过早出让了资源的所有权,导致商合法地占有了土地收益的权利,而仅只获得分的房屋商品溢值货币,从而无法有效形成合理的购房补贴制度,只能用获得的出让金资源解决底层公民的保障性需求,导致公民必须花钱购买自身的基本居住权利,形成单方向的社会财富输送格。

图三:楼市相关利益分配格

要改变这一问题,根本的方式,是改变土地制度,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间点,延缓到房屋建成之后,这样就能在土地阶段保有土地使用权,从而获得获取土地收益的合法权利。而土地资源的出让金,则将因这一权利关系的改变,能够直接与房屋建成时的地段房价相挂钩,从而使获得绝分土地收益。

在此基础上,就有足够的财力与制度义务,将获得的土地资源出让金,以购房补贴的形式回馈给公民,成为公民基本购房能力,来兑现对于公民基本居住权利的保障。而公民实际支付的,也就是代表房屋商品劳动价值货币量的房屋建安成本

图四:购房方式变革

由此,原本单方向的利益分配格,就因为购房补贴制度的加入形成一个闭环,普通公民的劳动型收入不再经由房屋溢值货币传送给商,房地产消费领域呈现消费品消费特征,与房地产投资领域形成区隔。这样的制度设定,才是充分发挥“初级分配”的制度作用,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目标,也才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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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