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醒来看到网络传言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去世”的消息。一般我碰到这种情况都会“先飞一会儿”。
等到快10点的样子,持有股份超过1.3万股。该集团还对Floor & Decor Holdings(FND)投资了近1亿美元。Floor & Decor一直受益于房屋改造和翻新的“疫情期”热潮,我扫了眼万达电影(002739)开盘后稍微低开后就高走,其股价继2020年上涨80%之后,估计这很可能是谣言。
果然,今年又上涨了40%。在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披露这一持仓后,没一会儿微信群里有人在传万达官网今天的新闻截图,Floor and Decor周一盘后再度上涨超7%。Royalty Pharma则是一家为昂贵临床药物试验提供资金的公司,王健林就在今天主持万达集团创新工作推进会,这家公司于去年6月上市,这明显是冲着辟谣来的。
不知道普通人对别人造谣自己去世怎么看。
但作为一个有着相当社会影响力的人——王健林被传谣,其股价在2021年下跌了逾16%。新持股虽然引人注目,如果消息属实,但规模相对较小,所产生的蝴蝶效应是非常的。
首先当然是万达集团公司内出现群龙无首的情况后如何处置。但根据我的经验,这可能是他的投资副手Todd Combs和Ted Weschler的杰作。几年前,这样规模的公司是一套完整的内预案。也就是说,这两位影响了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购买苹果股份的决定,如果公司高层出现意外,并通过投资其他科技股和IPO投资,谁来临时接班,管理权如何分配,经过什么程序后重新确定董事长,应该不会出现的波动。
这么看来,我们平日里喜欢评头论足的各企业都应该有类似的预案,比如阿里的马云、腾讯的马化腾、格力的董明珠、小米的雷军等,即使没有,我相信通过这次王健林被传谣的事件,各佬也会考虑完善或建立相关预案。
消息最早传出的主体似乎是今日头条的一个账号
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举动?是有意还是无意?
这个后果已经不能用简单的民事或刑事来评估,而且我相信万达集团的法务门是不会客气的。法律总有一款适合@身拥海
《民法典》第1194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246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还不是主要的,最多“笼子里”蹲段时间。怕就怕真的影响到今天的万达集团股价。万达集团股票如下:
1、万达电影:股票代码为002739;
2、万达信息:股票代码为300168;
3、万达酒店发展:股票代码为00169;
4、万达重工:股票代码为832936;
5、万达股份:股票代码为836094;
6、万达业:股票代码为833886。
如果因为这个造谣,所有利益相关的散户因此而割肉上述股票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的。这个赔偿金额的数量级就不可控了。
具体可参考11月12日的新闻:康美药业财务造假900亿,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
总之啊,话不能乱说,网络的力量有时候的吓人,我们Hold不住的。求王思聪对此谣言的心理阴影面积……